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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6章 大福!快跑!跟着我跑!

   比水螞蝗差了不止一星半點,真要是拿來入藥,效果微乎其微。qukans*h^u#w_u.c_om

   再者說,山螞蝗本身個頭就細,肉量少得可憐。

   就算費勁吧啦地,把它們收集起來。

   處理幹淨再曬幹,最後也出不了多少幹貨。

   費了半天勁,落不下多少東西,根本不劃算。

   正經的藥典裡,壓根不會把山螞蝗列入藥材名單。

   山螞蝗除了讓人惡心,咬人吸血。

   半點用處都沒有!

   周安眼角餘光掃過周圍的草木,心裡忽然咯噔一下

   察覺出不對勁來了!

   這些密密麻麻的山螞蝗,壓根不是瞎轉悠着亂爬。

   它們的運動軌迹,根本不是随機的。

   反倒像是有明确的目标,一股腦兒地往一個方向湊。

   往一個方向湊!

   他眯着眼,屏住呼吸仔細觀察。

   突然,周安後背冒出一層冷汗。

   心頭狠狠一跳,一個驚悚的念頭冒了出來:

   “好家夥,這些玩意兒,居然是沖着我來的?!”

   周安喉嚨發緊,心裡有些驚悚。

   螞蝗主動追着人跑,他還是頭一回遇上。

   這玩意兒也太恐怖了吧,竟然還會跟蹤目标!

   山螞蝗之所以能跟蹤人的蹤迹,可不是靠眼睛看。

   這玩意兒壓根看不清東西,它們靠的是兩樣本事。sos#os@hu.`com

   聞氣味和感溫度。

   這兩項能力厲害得很,精準度高得吓人。

   山螞蝗的嗅覺特别靈敏,比野狗還要靈幾分。

   人身上出的汗味和氣息,它們都能精準聞到。

   順着氣味,就往目标跟前湊。

   人身上散發出的熱氣,對它們來說也是最明顯的信号。

   周安突然想起,上一世在網上看到過的一個新聞。

   那新聞很是吓人,直到現在想起來,都讓他心裡發怵。

   新聞裡說,有個女生去雲南深山裡徒步。

   結果走到一半,不知怎麼就跟外界失聯了。

   家裡人急得不行,趕緊報了警。

   之後救援隊立馬組織人手,進山搜救。

   找了好久,才終于在一處山崖下找到了人。

   可找到的時候,人早就沒了氣息,已經不幸墜崖身亡。

   最讓人頭皮發麻的是,在女生墜崖地方。

   滿地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山螞蝗!

   黑褐色的一大片,把周圍的草葉泥土都蓋住了。

   那場景光是想想,都讓人渾身起雞皮疙瘩!

   難以想象那個可憐的女生,在生前到底遭受到了,多麼可怕的經曆!

   搜救隊趕過去的時候,也被這些山螞蝗給整得夠嗆。

   聽新聞裡說,隊員們隻要在那片區域稍微一停留。

   就有好幾十條螞蝗,跟聞着味兒似的往身上爬。95txt.c^om

   黏在衣服上,露出來的手腕腳踝上,甩都甩不掉。

   所有搜救隊的隊員,沒一個能躲過去的。

   全被螞蝗叮得身上冒血!

   就連跟着去的搜救犬,都沒逃過。

   搜救犬被叮得渾身鮮血直流,連眼睛都被螞蝗叮傷了。

   “這該死的螞蝗,實在是太可惡了!”

   周安咬着牙罵了一句,這玩意兒哪是蟲啊。

   簡直是惹人厭的“吸血鬼”!

   隻要是活着的生物,不管是人還是動物。

   一個都不放過,沾着就往死裡叮。

   他低頭看了眼腳邊,那些螞蝗已經離他非常近了。

   周安心裡清楚,情況不對。

   再在這兒停留半分鐘,怕是就得被這些螞蝗圍上來吸血。

   他趕緊扭頭,沖身後的大福喊。

   “大福!快跑!跟着我跑!”

   大福一聽他這急吼吼的語氣,立馬支棱起耳朵。

   “汪”地叫了一聲,緊緊跟在周安身後。

   一人一狗跟逃命似的,慌慌忙忙往林子外圍沖。

   周安腳步邁得又大又急,大福也撒開腿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眼前的樹木漸漸稀疏。

   兩人才終于沖出了老林溝深處,到了山林的最外圍。

   周安扶着棵樹幹彎下腰,大口大口喘着氣。

   緩了一會兒,他直起身子,開始檢查自己的身體。

   先扯起袖子看胳膊,又掀起衣角看腰腹。

   連脖子後面都摸了好幾遍,就怕有山螞蝗偷偷鑽進來偷襲。

   檢查了一圈,周安松了口氣。

   “還好還好,這些玩意兒沒喝着我的血。”

   就是褲腿上還爬着好幾條,正黏在布面上。

   周安皺着眉,猛地一扯把它們揪下來。

   往地上一扔,擡腳狠狠踩下去。

   自己檢查完了,可不能忘了狗子。

   這山螞蝗兇得很,才不管是人還是狗。

   隻要是活物,有血可吸,就絕不會放過。

   “大福,我看看你身上有沒有那玩意兒。”

   大福聽懂了,乖乖任由周安檢查。

   周安先摸了摸大福的後背,它一身長毛又密。

   順着毛根扒拉着看,沒瞧見螞蝗的影子。

   又檢查了四肢和腦袋,也沒發現異常。

   他心裡剛松了點勁,手指摸到大福肚子的時候。

   忽然碰到個黏糊糊,軟乎乎的東西。

   他趕緊低頭去看,果然,一隻山螞蝗正牢牢吸在大福的肚子上!

   身子已經粗了一圈,顯然是已經吸了不少血。

   周安暗罵這螞蝗真會找地方!

   狗肚子上的皮膚,毛長得又稀又短。

   大部分皮膚都暴露在外,最容易被螞蝗盯上吸血。

   他下意識擡起手,想直接一把把這螞蝗拽下來。

   快碰到螞蝗的身子時,他忽然猛地頓住。

   腦子裡閃過,以前看過的科普視頻。

   那些視頻裡特意說過,被山螞蝗咬傷之後,千萬不能硬扯硬拔!

   要是硬生生把螞蝗從皮膚上拽下來。

   很容易把它用來吸血的口器扯斷,留在皮膚裡頭。

   到時候不僅傷口會一直流血止不住,還容易感染發炎。

   想到這兒,周安趕緊收回手,從空間裡拿出一盒火柴。

   抽出一根火柴,擦着了火。

   他拿着燃燒的火柴,湊近螞蝗的尾巴。

   用火苗烤着螞蝗的尾巴。

   那螞蝗最怕熱,剛感受到熱氣,原本吸得緊緊的身子,就開始扭動。

   最後“啪嗒”一聲,螞蝗縮成一團掉在了地上,再也沒了動靜。

   掉在地上的那隻山螞蝗,越看越覺得膈應。

   它吸飽了血之後,整個身子脹得老粗一根。

   差不多跟成人的小拇指頭一樣粗,圓鼓鼓的。

   淺褐色的身子,此刻已經變成了暗紅。

   “真是惡心透頂了!”

   周安皺着眉,擡腳就朝着那螞蝗狠狠踩了下去。

   “啪叽”一聲,螞蝗被踩得稀爛。

   他轉頭看向大福,心裡納悶:

   剛才螞蝗吸了那麼久的血,這狗子居然一點反應都沒有。

   全程乖乖的,似乎壓根沒察覺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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