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80村婦嫁軍官,說好的假結婚

第9章 不識字

  林月推脫著不收,「不用了阿姨,你不用給我東西的,我住在這裡,還要打擾你們。」

  常母都被這聲阿姨叫懵了,雖然兒子說過他們是被迫結婚的,還是什麼假結婚,她才不相信呢。

  佔了人家的便宜,還領了結婚證,就要對女孩子負責,「都結婚了還叫阿姨,你要叫我媽,以後咱們就是一家人了,哪有什麼打擾不打擾的。

  我兒子這個人一根筋,你別看他冷冰冰的,像個木頭疙瘩,但人還是很好的,你們相處久了,你就知道了。

  如果他有什麼惹你生氣的地方,我幫你教訓他。

  東西你收下,算是媽的一點兒心意,你要是不收就是不把媽當自己人。」

  林月能感覺到常母的真誠,而且上一世也是這樣,對自己很好的,「那好吧,那我就收下了。」

  常母這麼熱情,她也不好繼續推脫,一會兒還給常景祥就好,反正都是他們家的東西,給誰都一樣。

  林月看到常景祥的衣服扣子要掉了,很自然的伸手拿起他的衣服,想要幫他補一補。

  「你幹什麼?」

  「你的衣服扣子壞了,我給你縫縫。」

  「不用,我自己會縫,你不用為我做任何事情。」

  林月尷尬的收回了手,眼神暗了暗,心想:「是啊,他那麼討厭我,應該不喜歡我碰他的東西。」

  想到前世也是上趕著給他做了那麼多事,都被他嫌棄,現在還是不爭氣,眼淚忍不住就要冒出來。

  林月不想讓常景祥看到她哭,他一定會覺得自己嬌氣,被說一下就受不了。

  「哦,我吃多了,出去走一走,消消食。」林月忍著淚,快步走到了屋外。

  常景祥沒有注意到她泛紅的眼角,隻以為她是不想和自己待在一個屋子裡。

  「這個常景祥,每次說話都兇巴巴的,好像我欠他錢一樣,不想理他了。」林月坐在院子裡的石頭墩子上,用樹枝在地上畫了一個豬頭。

  「你以為我願意嫁給你啊,要不是重生回來的時機不對,我巴不得離你遠遠的呢。

  本來就是我吃虧,你弄的渾身都疼,我還沒怨你,你還嫌棄我,臭男人。

  等能離婚了,我一定第一時間離開這裡,再也不想看見你。」林月小聲嘟囔著,還在地上畫了一個大豬頭,再使勁劃去。

  「呵,舒服多了,打死你個豬頭。」又使勁劃了幾下。

  周圍已經漆黑一片,常父常母屋裡的燈已經滅了,隻有他們住的屋裡還開著燈。

  林月回頭看了一眼,「不想看見他,等他睡著了再進去。」

  圓圓的月亮掛在天上,老人們都說月亮裡面有玉兔和嫦娥,不知道她們現在睡了沒有。

  上一世被關在柴房裡的時候,看不見月亮,隻有月光透過爛了的窗戶紙射進來,照在她身上。

  能像現在這樣,不受凍不挨餓,還不挨打,悠閑的坐著看月光,多好啊。

  林月心裡突然沒那麼難受了,一切可以重新來過,這一世她一定要活的好好的,努力賺錢,改變悲慘的命運。

  其實常景祥隻是覺得林月沒必要為他做任何事情,他們是假結婚,早晚是要離婚的,他不想欠林月太多。

  他也沒有意識到自己說話的語氣有多重,他平時也是這麼說話的。

  常景祥在屋裡坐了一會,沒見林月進來,看天色也不早了,就把被褥鋪開了。

  他的鋪在炕尾,把林月的鋪在了炕頭上,都是常母準備的新被褥,上面還有大紅的喜字。

  常景祥沒想到自己就這樣結婚了,他事實不知道什麼是愛情,隻知道和蘇清雅在一起很合得來,他們有很多的話題,性格也很合拍。

  身邊的都說他們以後會結婚,所以他也一直這麼認為。

  離開上京的時候,蘇清雅哭的梨花帶雨,撲在他懷裡說要一直等著他回去,那一刻他心裡是有暖流劃過的。

  蘇清雅一直在偷偷給他寫信,一直在等著他回去,他們也算是私定終身了,等回去了是要和蘇清雅結婚的。

  現在和林月結婚是形勢所迫,是逼不得已,相信蘇清雅是可以理解的。

  他現在要做的就是和林月保持距離,不能再做任何對不起蘇清雅的事情,想到這裡,常景祥決定明天一早就回山上去。

  林月回到屋裡的時候,以為常景祥已經睡著了,看著分開的很遠的被褥,在看著上面的大紅喜字,自嘲的笑了笑。

  關了燈就躺下了,也沒有脫衣服,背對著常景祥。

  常景祥其實一直沒睡,聽著林月漸漸平穩的呼吸,常景祥腦子裡就想到了那天在牛棚小屋裡的事情。

  雖然他當時中了葯,可是整個過程都記得很清楚,他記得自己的動作有多賣力,也記得林月在他身下哭著掙紮的樣子,還有她因為哭泣變得粉紅的小臉。

  一晚上身體都在和思想做著鬥爭,再加上睡著的林月還偶爾嗚咽幾句,常景祥更是情難自控,乾脆爬起來,趁著夜色就上山了。

  早晨起來的時候,旁邊的被窩早就空了,林月愣了幾秒,利索的疊起被子,下地開始幹活了。

  天還沒有亮,林月已經習慣早起了,於是廚房裡徹底的打掃了一遍,一下子變得煥然一新了。

  林月滿意的點了點頭,開始做早飯,她熬了點蔬菜粥,又腌了一盤黃瓜,還煮了幾顆雞蛋。

  這夥食真的算很好了,一般人家的雞蛋都是給小孩子補身體吃的,大人根本就捨不得吃。

  林月去叫常父常母吃早飯的時候,常母正拿著一張字條發著牢騷,「什麼活那麼著急,一早就回山上了,這剛結婚第二天就走了,像什麼樣子。」

  常母拿著字條給林月看,「小月,你看看,這孩子太不像話了,也不打個招呼,留個字條就走了,等他回來了,我一定好好教訓他。」

  林月不認識字,根本看不懂上面寫的什麼,常景祥一定也覺得她不識字,所以才把字條塞到常父常母屋裡的。

  這就是差距,他們裡沒有共同語言,也沒有共同的思想高度,怎麼可能一輩子在一起,常景祥又怎麼會喜歡上她。

  林月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沒接字條,「媽,我不認識字,家裡隻有弟弟妹妹上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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