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吳愛玲答應了趙大強
趙大強見吳愛玲有所鬆動了,又趕緊趁熱打鐵。
「吳愛玲,你長點兒腦子好好想一想,這件事就算是我願意認下所有,可是那個賤人呢,她要是想揭發你那還不是動動嘴皮子的事嗎。
到時事情敗露,你還得進去。」
自從被趙大強硬上,被民兵連的人給當場捉了奸後,吳愛玲就隻顧著恨趙大強了。
她壓根就沒有想那麼多,一心隻想著讓趙大強去死、去坐牢,好解一解她那滔天的恨意。
現在經過趙大強這麼一分析,她的理智終於回來了。
仔細想想趙大強的話不無道理,她跟趙大強聯手害蘇清桃,雖然最後沒有害成,可那個賤人肯定不會就這麼輕易算了。
到時就算是趙大強承認強姦了她,可事情的原委要是被翻出來,雖然說最後她變成了受害者,但肯定也少不了刑罰。
畢竟她還犯了綁架罪。
如果她不同意趙大強的建議,那就隻能賭蘇清桃不敢報警。
畢竟是她把她給剝光了衣服,綁了手腳塞進麻袋裡,才被趙大強給強了的。
雖然她這是防衛,但也有防衛過當的嫌疑,她要是敢報警自身也擇不幹凈。
不過誰又知道人在憤怒之下會做出什麼樣衝動的行為呢。
就好比她,若不是趙大強剛剛說出這些利害關係,她肯定就一根筋到底了。
現在冷靜下來,吳愛玲也知道害怕了。
「那萬一姓蘇的真的要告我們怎麼辦?」
聽見吳愛玲問他,趙大強知道她這是上道了。
「這還不簡單,我們倆現在統一口徑,她若是真敢,我們就統一口徑說她誣陷,反正就來個死不承認。
你就一口咬定說是來窯洞跟我約會的,誰出去約會還帶個人在旁邊觀看啊,稍微長點兒腦子的都不會信的。
反正也沒誰能做得了證,沒有證據就定不了我們的罪,你儘管放心好了。」
趙大強這麼一說吳愛玲覺得還挺在理的,隻是……
她擡眼朝著趙大強打量了兩眼,其實趙大強長的並不算醜,人也高高大大的。
就是那個好吃懶做的惡名在外,讓人無法對他產生好感。
還有他就是一個認不了幾個字的農村大老粗,吳愛玲是高中畢業。
她的理想對象是要在文化上能跟她不分高低,人也乾乾淨淨,有氣質、有修養的城裡人。
林建白是最符合她對另一半的幻想的男人,結果舔了那麼長時間,卻被趙冬梅那個村姑給搶走了。
等等……
說到趙冬梅,吳愛玲突然意識到她要是真的答應了趙大強的話,那她離林建白就近了。
而且還會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吃同一個鍋裡的飯……
這輩子要是跟林建白無緣成為夫妻的話,如果換一個身份跟他朝夕相處,那是不是也能體會到不一樣的幸福。
最重要的是她還可以報復一下趙冬梅那個村姑。
要不是她從中橫刀奪愛,林建白就不會拋棄她,那她也就不會發生今天的事了。
趙大強見吳愛玲半天也不說話,兩隻本就不大的眼睛都快要眯成一條線了。
一看就是在認真思考的樣子。
趙大強知道希望就在眼前,他又趕緊補充了幾句。
「吳愛玲,我知道我以前好吃懶做,名聲不太好,你可能對我的印象很不好,不過我現在可以跟你保證,隻要你答應跟我結婚,我以後一定會把那些臭毛病全改掉。
我一定會好好乾活兒,好好疼你,跟你好好過日子,一切以你為主,你看這樣可好?」
吳愛玲隻是聽著,但沒有回話。
不過趙大強已經從她的表情當中揣摩出了幾分她的小心思。
他覺得吳愛玲一定會答應他。
她要是真敢繼續說他強姦,那他也就直敢把他們倆狼狽為奸的事情說出去。
反正他不好過,那她也別想好過。
吳愛玲不傻,她應該不會去冒這個險。
否則他有牢獄之災,而她也別想跑掉。
所以說完這些趙大強也就不再繼續勸說,他得給吳愛玲一個思考的過程。
吳愛玲坐在那裡胡思亂想了半天,最後將牙一咬,準備把自己的決定告訴趙大強時,一擡眼發現那個畜生腦袋耷拉著,竟然睡了過去。
這個畜生的心居然如此的大,出了這樣的事,都被人給綁了他還能睡著。
吳愛玲氣歸氣,可是又不得不佩服。
他這是料定了她會答應,所以才能這麼淡定的吧。
而她卻別無它法,隻能認栽了。
但願這個畜生剛剛說的那些話都能作數,真的能夠痛改前非。
第二天趙四海帶著幾個人過來準備把他們倆押去鄉裡交給公安處理時,吳愛玲突然就改了口,哭哭啼啼的跟趙四海求情。
「趙連長,對不起,昨天是我說謊了,其實我昨天晚上確實是跟趙大強去約會去了。」
「那你昨天為什麼不說實話?」趙四海生氣的拍著桌子質問。
「我……我一個姑娘家,發生這麼丟臉的事,被你們給抓了個現形,我有點兒難以接受,所以一時間太害怕了,就說了謊話,求求你們不要把我跟趙大強送去公安那裡,我……我跟趙大強結婚……我跟他結婚總行了吧。」
「趙叔,你看,我沒有騙你們吧,我跟吳愛玲是自願的,您就當我們是小兩口一時沒忍著犯了錯誤,您把我們放了吧,一會兒我就去求大隊長給我們開個介紹信,我們去把結婚證給領了。」
「吳愛玲,你能發誓你現在不是在說謊,不是被趙大強給威脅了才說出這種話的嗎?不要回頭又反悔說他強姦,到時我們可就不管了。」趙四海不放心的又問了一句。
「趙連長,我發誓,我已經是成年人了,我對我剛剛說過的每一個字負責。」
聽見吳愛玲這麼說了,趙四海也沒有辦法。
這種男女在野外苟合的事情,隻要雙方未婚,是以對象的身份做出那種行為的,事情可大可小。
抓到這種行為,隻要男女同意立馬結婚就不會有多大的事兒,最多就是批評教育,再嚴重點兒被遊街,然後勒令他們趕緊去領證變成合法夫妻就完了。
否則那就一律當流氓,交給公安處理。
現在人家說是在處對象,還答應立馬結婚,那他這個民兵連長也就沒有理由再把人家交給公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