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嬌嬌一退婚,痞帥軍少嘴角壓不住

第125章 小雲,你可以等我哥半年嗎?

  周庭深好笑地搖頭,他雖然對林若初感興趣,但人家既然想隱藏身份,他也沒有必要深挖到底。

  畢竟做他們這一行的,都不喜歡自己的身份被別人識破,包括他。

  林若初完全不知道周庭深已經識破了她的偽裝,此時的她,看著掩面哭泣的李雲,不知該怎麼辦好?

  李雲哭得鼻涕泡都出來了,她真的很傷心,這是她第一次喜歡的男人,就這樣被殘忍的拒絕了。

  「姐,你說我哪裡不好啊?他為什麼不喜歡我?」

  「隻要他說出來,我都改。」

  林若初也不知道怎麼說,她也不好說林向南想考大學,能不能讓她等等?

  可這年代的女孩子結婚都比較早,林若初也是剛成年就跟顧景行定下了婚約。

  況且李雲隻是比她小了一個月而已。

  上次見方紅的時候,方紅還一臉喜慶地跟她說,他們鋼鐵廠主任的兒子看上了李雲,而那個人長得斯文俊秀,還是廠裡的工程師。

  這如何讓她開口?

  林向南現在跟人家一對比,簡直被秒了。

  這要換作其他的父母,也不會同意的,差距太大了,一個是泥土子,一個是機械工程師。

  選誰不是一目了然的是嗎?

  包括,她的父母也不同意偽裝成混混的陸謹川,這是父母一種愛的體現。

  他們不懂得你愛誰,隻盤算著跟誰結婚能衣食無憂,不用為柴米油鹽發愁,比起感情,他們更看重自己女兒婚後生活的質量。

  畢竟在這個年代,什麼都沒有吃的飽,穿的暖,還有一份體面的工作來的強。

  林若初嘆了一口氣,「小雲,你很好,隻是我哥配不上你,你是城裡人,而我二哥是……」

  後面的話,還沒說完,李雲就擡頭打斷了她。

  「姐,我知道你的意思,你無非說我是城裡人,他是農村人,我們不合適,若我嫁給他後,就要下地幹活。

  可我不怕,我真的喜歡向南哥,而我也相信向南哥不會一輩子種地的。」

  隻有跟林向南接觸過,才知道他有多好。

  會給她留愛吃的玉米,下雨給她偷偷送雨傘,特別是上晚班時,他總是在暗地裡默默守護著她。

  若不是那次有一個酒鬼欺負她,林向南也不會暴露自己。

  這樣的人,她真的很難不喜歡。

  況且,在她向林向南表達心意的時候,他第一時間的反應是拒絕,這還不表明她是一個很好狠好的人嗎?

  若是有城裡姑娘喜歡農村小夥子的,那這小夥子鐵定會立馬答應,畢竟娶到城裡人可是一件很自豪的事,更有的會直接入贅變成城裡人。

  可林向南都沒有這樣做,說明他真是為她著想。

  林若初見李雲這樣堅決,也不想兩人就此錯過了,心一橫地說,

  「小雲,你可以等我哥半年嗎?」

  「半年後,我哥一定會上門提親的。」

  她對二哥能考上大學是很有信心的,本來她二哥在學校的時候成績就名列前茅了,連他的老師都為二哥惋惜,說他生錯了在這個不能高考的時代,不然以二哥的成績一定能考個好大學。

  李雲眼中還掛著淚水,「真的嗎?」

  「真的,小雲,現在我不能告訴你,但你能等半年後,我哥必定會上門提親。」林若初重重地點頭。

  「好,我就在等半年,反正我還年輕,等得起。」李雲破涕為笑,抹掉眼角的淚水,然後想到什麼,跑到房間裡,拿出紙筆刷刷寫半頁紙,裝進信封裡,遞給林若初。

  「這個幫我給向南哥,跟他說,我會等他的。」

  林若初收了下來,鄭重地說道,「你放心,保證完成任務。」

  與李雲道別後,林若初走出了鋼鐵廠的筒子樓,就看到林向東已經在梧桐下等著了。

  她連忙跑了過去,「大哥,等了很久了嗎?」

  「沒有,我也是剛剛才到。」林向東笑嘻嘻的,顯然很開心,他掀開闆車上的布袋,露出了一個牡丹花的保溫桶,然後擰開,把一根冒著寒氣的老冰棍塞進林若初的手裡,「初初,我剛才看到有人在賣老冰棍,跟你買了一根,你快吃,不然等一下就要融化了。」

  林若初看了看保溫桶,「大哥,你呢?為什麼隻買一根?」

  "我一個大男人,才不喜歡這種甜滋滋的玩意,你吃。"林向東憨厚一笑,看向林若初眼中滿是寵溺。

  林若初鼻頭有些酸酸的,她記得小時候,大哥總是把好吃的留給她和二哥,也總說自己不愛吃。

  後來漸漸長大,才發現原來不是大哥不愛吃,而是他不捨得吃。

  想到這,林若初把老冰棍遞在林向東的唇邊,「大哥,不行,你必須吃一半,我才吃,不然我不吃。」

  林向東有些無奈,」初初,我真不愛吃。」

  「不行,大哥,你必須吃,你看你滿頭大汗的,吃了這個涼快。」林若初堅持著。

  林向東咬了一口,瞬間微甜冰涼的口感席捲口腔,身上的熱意都消散了許多。

  他有些許詫異,沒想到這冰棍還挺好吃的,難怪賣得那麼貴,要五分錢一根,而現在的大米也不過是一毛三一斤,還可以吃半個月。

  「大哥,怎麼樣?好吃麼。」林若初笑眯眯地看著林向東。

  「恩,一般般吧,就那樣,我不愛吃,還是你吃吧。」林向東把冰棍給回林若初。

  林若初沒辦法,隻好把剩下的冰棍吃了。

  這個年代的冰棍沒有翻過複雜的味道,隻有淡淡的甜味,但就能甩了後世那種複雜的口味一大截。

  今天他們進城都收穫滿滿的,既然林向東不捨得花錢,林若初就帶著他去國營飯店吃,林若初豪氣地點了兩個肉菜和一碟拍黃瓜,還去供銷社買了不少東西,吃的什麼麥乳精,糖果點心,還切了不少肉,衣服給每個人買了一套,又搭配了鞋子。

  林向東看到林若初這樣花錢大手大腳的,連忙阻止,「初初,夠了,夠了,你咋買那麼多東西。」

  「大哥,我之前不是跟你們說了嗎?我賣了人蔘賺了不少錢,這錢留著也不會漲,還是該花就花,給家裡人改善一下生活。」林若初一邊小聲說一邊繼續掃蕩。

  葉紅梅是乾性皮膚,經常皮膚乾燥,所以林若初把護膚的雪花膏、蛤蜊油、百雀羚冷霜、紫羅蘭香粉和友誼護手霜全部來了一盒。

  林國慶喜歡抽煙,大前門是他最喜歡的一款,有幸在別人的酒席上抽過一口,就念念不忘,但是因為價格太貴,一直沒買過,這次林若初一下子就要了十包。

  她又給二哥買了英雄100的鋼筆和空白本子,方便他計算數學題,還給大哥買了一塊上海牌的手錶,方便他看時間。

  零零碎碎的,林若初把吃穿用的都買的差不多,結賬時候花三百多,但對林若初來說值得。

  林向東拗不過林若初,隻能在後面提著,直到林向東手都提不動,林若初才作罷。

  其實林若初還沒買爽,隻是她今天買的夠多了。

  她如今也算把自己用錢的身份在家裡過了明路,以後想買東西也簡單多了,拿空間的東西出來也不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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